济南市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

主要用于支持处于创办初始阶段,创新能力强、发展潜力大、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。每年择优确定不超过10家留学人员创业企业,按照重点、优秀两个类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。

申请条件

1.申报企业注册地、主要办公场所均须设在济南行政区域内;

2.留学人员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,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%(含)以上,重点支持符合济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,有海外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;

留学人员是指公费或自费出国留学1年以上,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,或在国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进修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、博士后研究人员等;

3.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;

4.企业创办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失信行为,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留学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;

5.对于已入选国家、省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,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。

政策落实流程

1.申报。申报企业通过济南人才网(http://rc.jinan.gov.cn/)进行网上申报,填写申报信息,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,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提交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。

2.初审。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申报受理截止日后,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后,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。

3.复核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区县上报材料进行复核,并借助现场考察、大数据、人才价值评估等手段,对复核通过企业的场所、规模、运营、征信以及人才价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和前期论证。

4.评审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包括科学技术、风险投资和企业管理等不同领域专家的评审组,采用集中评审或专家咨询等方式,对申报企业的技术水平、创新能力、管理能力、抗风险能力及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、转化效益、市场前景、产业化预期等进行综合评估,结合前期背景调查和论证情况,按照重点、优秀两个类别择优确定入选留学人员创业企业。

5.批准。评审通过的留学人员企业名单在济南人才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公布。

政策依据

关于印发《〈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(30条)〉〈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(30条)〉实施细则 (2024版)》的通知(济人才办发〔2024〕2号)

责任部门:济南市人社局

0531-51705945

  • liukeboli

    51ingroup帮你、助你,成为你的工作分身。

    Related Posts

    发表回复

   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