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曾在海外从事工程、技术和管理等工作,掌握核心技术、关键工艺、先进方法的外籍专业人才,按照有效发生额,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资助,连续资助2年。
申请条件
1.曾在海外从事工程、技术和管理等工作,担任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、技术和项目的负责人(带头人),掌握核心技术、关键工艺、先进方法的外籍专业人才。 2.来济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、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工程、技术、管理主管及同等层次的外籍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,承担技术攻关项目、关键工艺研发和先进方法传授。聘用期不少于2年,每年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。项目工薪不少于20万人民币。 3.严格遵守知识产权、保密约定、竞业禁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。 从港澳台地区引进的工程师可参照执行。
政策落实流程
每年申报1次,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度申报通知。
政策依据
关于印发《〈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(30条)〉〈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(30条)〉实施细则(2024版)》的通知(济人才办发〔2024〕2号)
责任部门: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处
0531-66605924

